“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忠實維護人民利益,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恪盡職守,勤勉工作,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速完善發展,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構筑堅固基石。
“八二憲法”完成第五次修改,開啟依憲治國新征程;公共衛生領域立法全速推進,“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成為依法戰“疫”最強音;民法典重磅問世,為中國人民量身定制“權利寶典”;香港國安法一錘定音,“一國兩制”有了行穩致遠的“壓艙石”;“史上最嚴”環保法律密集出臺或修改,為美麗中國增添光彩;施行30多年的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首次修改,將“全過程民主”寫入其中;以反食品浪費法為代表的“小切口”“小快靈”立法,讓法律立得住、真管用,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一部部凸顯政治智慧、責任擔當、民生情懷的良法不斷問世,它們滿載百姓的心愿,展現出立法者尊重民意、追求完美的精神境界,化作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上一個個鮮明的時代印記。
開啟依憲治國新征程,喚起人民對憲法發自內心的尊重和信仰
歷史永遠銘記這一重要時刻!
2018年3月17日,莊嚴的人民大會堂,國徽高懸,耀眼奪目。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新當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習近平,左手撫按憲法,右手舉拳,莊嚴宣誓,“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
錚錚誓言在人民大會堂久久回蕩。
這是人民選舉出的國家領導人對憲法的尊崇,對人民的鄭重承諾。
憲法與時俱進,方能護國安邦。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剛剛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在這次大會上表決通過。圖/視覺中國
憲法修正案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的內容,完善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任務、奮斗目標和國家領導體制,確立國家監察制度,夯實了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根基。“修憲充分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強烈心聲。”全國人大代表朝勒孟說。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法治工作布局謀篇,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領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推動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維護國家法治統一的成效更加顯著。
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英雄烈士保護法,兩次作出關于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制定國歌法,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征和標志的尊嚴等,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不斷完善,憲法權威得到有力維護。
憲法權威不容挑戰。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法治秩序。
為了扭轉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的嚴峻局面,2020年,香港國安法橫空出世,一錘定音,對“港獨”與境外反華勢力施以致命反擊,筑牢國家安全底線。以它為代表的一系列涉港國家安全立法,成為香港由亂轉治的重大轉折點,為確保愛國者治港、保持香港社會繁榮穩定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成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壓艙石”。
沒有本地戶籍不能開出租車網約車,買機票要另付“機場建設費”……當公民、組織對這些“紅頭文件”的合規合法性有異議,該怎么辦?2021年1月20日,2020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披露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這些公眾提出的審查建議。
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備案審查作為憲法性制度被全面激活,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廣度和深度推進,取得了突出進展——
自2017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4年聽取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2019年首次將監察法規納入備案審查工作的范圍,首次聽取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報送備案的當地法律開展審查情況的報告;制定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建立全國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平臺,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等工作,讓憲法權威和憲法力量走向社會,真正融入百姓生活,成為生活準則。
強基固本才能本固邦寧。伴隨著憲法的有效實施,學習憲法、尊崇憲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宣傳活動的開展正在讓文本上的憲法“活起來”“落下去”,讓憲法更加深入人心,更好發揮憲法的根本法作用,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駕護航。
以立法回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益,是新時代人大立法的鮮明特征和突出優勢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人民”一詞貫穿始終,成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鮮明指針。
人民重千鈞!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囑托,全國人大常委會緊扣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全方位推進重要領域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舉國歡騰。
作為新中國歷史上首個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出臺承載著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這部人民的法典有7編、1260條、逾10萬字,每一個條款都閃耀著“人民至上”的光芒,每一款條文都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如今,它的實施正深刻影響14億中國人的生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攝影/新華社記者?丁海濤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成為依法戰“疫”最強音。全國人大常委會迅速制定出臺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為抗疫勾畫宏偉立法藍圖。此后,動物防疫法、醫師法等法律相繼更新升級或通過出臺,公共衛生法治建設駛入“全面升級”的加速道。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這些年,以“國家安全”為使命的立法行動高歌猛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制定生物安全法、反有組織犯罪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為國家安全打造堅不可摧的法制鎧甲。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噪聲污染防治法,制定長江保護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用一部部“史上最嚴”環保法律為美麗中國增光添彩。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長江保護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圖/視覺中國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聚焦社會熱點,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冒名頂替上學就業、高空拋物、刑事責任年齡等問題作出直接回應;立法方式不斷豐富,反食品浪費法從“小切口”入手,通過法治引領節儉新風尚;以“未成年人”為關鍵詞的一系列修法行動密織法網,更好地保護“少年的你”……這些法律每一部都是為百姓的切身利益“量身定制”,彰顯出國家立法機關對公民權利的尊崇和保障,散發著人性的光輝和時代的溫度。
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有了新內涵,國家立法就有了新任務。
適應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立法“擁抱”電商時代,使電子商務不再是法外之地;個人信息保護法筑牢法治“防火墻”,最大限度保護個人信息權益;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即將提請審議,有望對電信網絡詐騙施以全鏈條打擊,全國人大常委會以良法善治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助推社會高效能治理、守護百姓高品質生活。
哪里有人民群眾的關切和期待,哪里就有立法機關的關注與回應。國家立法機關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等重要領域立法,通過不懈努力,確保每一件立法體現黨的主張、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
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使改革開放的各項決策更符合人民期待和時代要求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從國家立法層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實現制度集成創新、系統協調推進改革提供法律基礎,進一步彰顯了中國對外開放、推動經濟全球化的決心。
同樣是在這次會議上,關于授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的決定也獲表決通過,以立法引領和保障改革,推動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
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的重要思想,立法工作主動適應改革需要,充分發揮引領推動作用,努力使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無縫對接”,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先后作出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改革試點和在全國各地推開的決定,通過國家監察法,作出關于國家監察委員會制定監察法規的決定,出臺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以立法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2019年外商投資法通過不久,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性“打包”修改建筑法、消防法、電子簽名法、城鄉規劃法、車船稅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行政許可法8部法律,與外商投資法相銜接。
這些年,從作出授權國務院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到出臺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出口管制法等;從通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到作出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從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作出決定,到對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條款作出解釋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堅持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通過立、改、廢、釋、決定等多種立法形式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使改革開放的各項決策更符合人民期待和時代要求。
人民群眾參與立法全過程,保障國家立法直接反映和體現民情、民意、民智、民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一系列重要講話中闡述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性,深刻指出,“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
緊隨黨中央決策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強化“以提高立法質量為中心”和“在確保立法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的立法理念,在立法的全過程各環節廣泛聽取和吸納各方面意見,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
“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深入基層,問法于民,讓人大立法更接地氣,是提高立法質量的關鍵。
十三屆全國人大成立以來,栗戰書委員長強調,要把調查研究貫穿于立法工作全過程,特別是在起草工作環節更要注重調查研究。為了能聽到“原汁原味”的百姓聲音,委員長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輕車簡從,下基層、進企業、走村入戶、開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集思廣益,凝聚立法共識,在人大系統內掀起了調查研究的熱潮。
2021年7月9日,一次特殊的會議正在人民大會堂委員長會議廳召開,這是由栗戰書委員長提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加開的一次委員長會議,即第九十七次委員長會議,專題研究討論正在進行審議的法律草案。
奮進新征程,人大立法任務越來越重,要求越來越高,難度越來越大,節奏越來越快。如何保障立法質量,使之既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又體現時代要求、符合人民意愿?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新嘗試新探索,“加開委員長會議”成為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帶頭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務實之舉。
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根植人民,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最為緊密,最了解人民群眾的意愿和呼聲。保障人大代表更多地參與立法,發揮人大代表的橋梁紐帶作用,有利于立法更好地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不斷拓展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的廣度與深度,健全代表參與立法機制——把辦理代表議案建議與編制立法規劃計劃、制定修改法律更緊密地結合起來;改進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工作,更加注重向基層代表傾斜;積極邀請代表參與立法調研、論證、評估,為代表全過程深度參與常委會立法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全國人大代表高子程表示:“擴大代表參與立法工作,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發揮代表作用的高度關注,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立法的人民性、科學性、可行性的高度關注。”
2020年9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正定縣正定鎮“人大代表之家”組織人大代表和信息員深入餐飲業征集反食品浪費法立法意見建議。攝影/馬瀟柘
基層立法聯系點一頭連著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一頭系著基層群眾,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個縮影。
“基層立法聯系點作為國家立法‘直通車’,為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國家立法提供了有效途徑。”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介紹,2020年,法工委新增6個地方和單位作為立法聯系點,立法聯系點數量從2015年的4個增加到10個,2021年7月,又新增12個基層立法聯系點,立法聯系點擴大到22個,涉及21個省(區、市),覆蓋2/3全國省份,輻射帶動各省、設區的市立法聯系點如雨后春筍般發展。
“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通過基層立法聯系點,直達國家立法機關,保障了國家立法直接反映和體現民情、民意、民智、民心,真正實現了立法由人民參與,法律由人民制定,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童衛東說。
從立法規劃計劃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編制,到法律草案的起草、審議中,更加注重多次調研,多輪座談,多方論證;從法律草案初次審議和繼續審議都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到建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制度,主動發聲、積極反饋立法意見采納情況,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踐行“為民初心”,不斷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作風、工作方式、工作機制,讓每一部法律都成為精品佳作,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這句深情的話語,飽含著人民領袖對人民的真摯情懷,映照出百年大黨對人民的赤子之心。
法治安邦,民生所盼、發展之基。建設新時代法治中國,“人民”二字鐫刻心中。牢記使命勇擔當,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必將把“一切為了人民”融入立法的全過程,堅守人民立場,全方位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在新征程上,向著建設良法善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繼續奮勇前進。(文/《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 張維煒)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