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6月27日下午,人民大會堂,55名列席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結合自身履職經歷,圍繞如何擴大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為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建言獻策。
與列席常委會會議的代表座談,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探索建立的一個新機制,目的是與代表面對面交流、聽取意見、研究問題,更好匯聚民意民智,推進改進工作。自2018年8月以來,已舉行了5次座談會,此次為第六次。
擴大代表參與立法的覆蓋面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人數,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
俞學文代表表示,為了使立法更精準和廣泛,既能真正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意愿,又符合中國國情,應該讓各個階層的代表、各個有代表性的代表,多參與討論,多提意見。
張斌代表提出,選取代表參與立法,在充分考慮專業背景和地區的同時,應盡可能做到法律案涉及領域的代表能夠全覆蓋。他舉例說,“比如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能不能讓現有的全國人大代表中醫療衛生行業的代表參與到立法的整個過程。” 張斌代表同時還提出,代表可以充分運用現代通信手段,盡可能從立法開始就參與進去。
已連任四屆的董明珠代表,每一屆都認真履職,履職的積極性特別高。“全國人大有什么樣的需要,需要了解什么樣的信息,可以反饋給代表,我們會把基層的真實情況反映上來。”她認為閉會期間代表掌握的信息很重要,她希望從上到下有一個通道,收集代表在閉會期間的信息,從而提高立法質量,便于法律的有效實施。
梅世文代表則建議,明確規定每部法律草案都應當征求一定數量的代表意見,并將法律草案提前一段時間送達代表,讓代表有充分的準備。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草案。李亞蘭代表在列席本次常委會會議之前,就帶領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婚姻法方面的律師、專家和學者進行調研,也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和民法室的相關同志參加座談。她看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草案采納了她們提出的一些意見和建議,感到很自豪。
“向代表推送更多的立法信息,定期寄送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并提前通知被邀請的代表,讓代表參與立法的周期更長、過程更多。” 羅建國代表覺得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這方面做得非常好,提升了代表參與立法的能力。
吉桂鳳代表是一名來自基層的小學教師,她建議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帶法規回選區機制。“今年5月,江蘇泰州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五級代表回選區訪選民的活動,讓代表帶著制定中的泰州市文明行為條例草案回到選區,當面征求選民的意見和建議,這個做法非常好。”
張斌代表認為,代表參與立法應該全程參與,從座談、調研、論證、聽政,直到審議。“對這項工作負責到底、追蹤到底,這樣既能保證立法工作的連續性,又能提高立法工作的效率,尤其是質量。”
廣泛吸收專家型代表參與
立法工作事關國家發展全局,需要匯聚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代表們建議應擴大專家型代表參與法律的起草論證和修改完善工作。
高子程代表介紹,北京市律師協會曾經給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起草過幾個條例,很受重視,避免了部門立法可能存在的一些缺陷。“律師行業對于立法具有實踐優勢和專業優勢,部分立法任務是否可以考慮交給律師協會或者智庫,擬定初稿供參考。”
黃茂興代表建議,應根據專家型代表的專業和特長,分門別類地建立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的專家庫。比如經濟方面的立法,可以選拔一些研究經濟學的專家代表,以及在實務部門有研究專長的專家代表進入到專家庫中。同時,注重各領域專家代表的交叉融合,注意吸納多層次、多領域專家型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有助于把真知灼見充分體現到法律案中。
此次常委會會議審議了疫苗法草案,來自衛生健康系統的張偉代表對疫苗法草案提出了一些建議。他非常渴望能夠參與到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立法工作中。
加強對代表的立法專題培訓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有近3000名,在近3000名代表中,真正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代表只是一小部分,其他非法律專業的代表同樣肩負著立法的重托。代表們一致認為,應加強對代表的立法專題培訓,同時代表在參與立法的過程中也要加強學習。
“雖然不少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議,多是廣大人民群眾在基層的所思所盼所想,但是由于大家來自不同的行業,加上法律背景不足,往往一些出發點非常好的建議最終未能形成較為成熟可行的議案,導致難以列入立法計劃。” 張斌代表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相關培訓,特別是立法的專題培訓,不斷增強代表對參與行使立法權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從而提高代表參與立法的能力。“今年4月,我有幸參加了在廈門舉辦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六期學習班,培訓非常系統,收獲很大,涉及代表如何履職、怎么提議案、如何應對媒體等內容,特別解渴,進一步增強了代表履職本領。”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越來越需要一大批既熟悉國際規則、又熟悉國情的高級專門人才。黃茂興代表呼吁,建立健全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的學習和培訓機制。“可以考慮安排這些代表到國外去考察學習,了解發達國家同類型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從而擴大這些代表對立法工作的國際視野。此外,也可以考慮推薦這些代表到實務部門專門了解情況,或者到相關部門短期掛職,增強實踐能力,從而有助于掌握立法的第一手資料。”
在梅世文代表看來,立法涉及的領域眾多,對立法參與者的要求也比較高,人大常委會應通過開展立法專題培訓,提高代表參與立法的能力和水平。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