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鄉兩級人大代表的選舉是直接選舉,代表數占全國五級人大代表總數的95%以上,所牽涉的選民達到9億多人,是我們國家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須通過宣傳發動,使廣大選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積極熱情地參加選舉,從而確保縣鄉換屆工作順利完成。
換屆選舉的動員和宣傳工作應該全程貫穿于選舉工作開始前到結束后。動員宣傳的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輿論陣地的主導權、主動權,確保選舉宣傳工作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應牽頭負責組織安排好宣傳工作,選舉委員會應組建宣傳組負責具體宣傳工作,各新聞媒體應積極配合開展選舉宣傳。選舉宣傳工作應分階段分步驟進行,如選舉啟動階段,選民登記階段,提出代表候選人階段,投票選舉階段等。宣傳內容應當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進行宣傳。比如在投票選舉階段,在主會場、投票站、流動票箱以及外出人員較多的選區,應有針對性地宣傳投票選舉的方式以及委托投票條件及人數限制等。宣傳工作還必須注重宣傳的法律性和實效性,根據選舉工作的不同階段宣傳法律規定的相關內容。另外宣傳形式要具有多樣性和豐富性。通過影視廣播、平面媒體、網絡媒體、戶外宣傳欄、宣傳車、文藝演出、會議展覽、入戶宣傳以及發放各類宣傳品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以取得最大的宣傳效果。
(責編:劉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