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于1913年4月8日正式登上歷史舞臺,國會的勝利召開,是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勝利和體現,標志著中國實行議會制度進入了高潮。然而,國會卻并沒有在中國發展壯大,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出現至今,愈漸蓬勃。那么二者有何不同:
1.二者雖均為權力機關,但二者行使權力的主體不同。人民代表大會是通過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的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監督,對人民負責,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主體是人民。國會則是協調資產階級內部利益關系的場所。議員都是維護資產階級利益的,不對選民負責,不受選民監督,選民無權撤換議員。
2.社會性質不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人大代表則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保證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民國國會則是借鑒西方資本主義議會制度建立起來的,國會議員更是上層資本主義代表,無法反映群眾聲音,無法保證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3.政黨制度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中國共產黨執政的目的就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而中華民國國會實行的是多黨競爭制度,不同的黨派代表不同的利益,因此各黨派當選只是為了黨派利益,并不能保證群眾的利益呼聲。
4.經濟基礎不同。人民代表大會制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之上,為維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服務。國會則建立在資本主義私有制基礎之上,是維護資產階級私有財產的工具。
(責編: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