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服務機構,是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供行政、后勤、文秘、信息、專業等各方面服務的常設機構,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信息部、參謀部和保障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服務機構,對于保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正常運轉和依法履行職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社會民主法治建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服務機構包括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兩部分。辦事機構即指辦公廳和各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機構即指法制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法案室等業務室。
辦公廳。辦公廳是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供行政、后勤、文秘、信息等方面服務的綜合性辦事機構。
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是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工作提供專業服務的工作機構。
預算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是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提供專業服務的工作機構。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是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基本法規定的職權提供專業服務的工作機構,是根據基本法規定設立的法定機構。
各專門委員會服務機構。全國人大現有10個專門委員會,包括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科文衛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外事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和社會建設委員會。除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沒有單獨設立服務機構、由法制工作委員會所屬的機構提供服務外,其他9個專門委員會都設立了辦公室和1至4個不等的業務室。9個專門委員會合計有正局級機構20個以上,工作人員上百人,都屬于使用行政編制的公務員。
(責編:馮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