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根本途徑和形式。人民當家作主的途徑和形式有多種多樣,比如,有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等等,但最根本的是掌握國家政權,行使國家權力。
第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其他各項政治制度賴以建立的基礎。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包括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軍事制度、公務員制度、政黨制度、社團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但最根本的是政權的組織制度,其他各項制度都是通過它才得以建立和發揮作用的。
第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政治制度的總概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反映了我國政治生活的全貌,體現了我國各種政治力量之間的關系和各階級、各民族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其他政治制度從屬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成部分,只反映我國政治生活的某一方面。
(責編:馮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