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草案作了說明。關于決定草案的有關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嚴冬峰回答了記者有關問題。
記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擬作出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有哪些主要背景?
答:備案審查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監督制度,是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國家法治統一的重要制度。我國憲法和立法法、監督法等法律和有關決定都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專門制定《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為開展備案審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強憲法法律實施和監督的戰略高度,對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推動備案審查工作不斷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續推進備案審查工作,強調備案審查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構建系統完備的備案審查制度體系,是當前備案審查的核心工作。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要求“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這是黨中央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對備案審查提出的新的要求。2022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際發表重要署名文章,其中對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能力和質量提出明確要求。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深改委將“研究出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列入2023年工作要點。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度工作要點和立法工作計劃也對出臺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提出任務要求,明確2023年制定出臺該決定。
記者:如何理解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
答:制定出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系統總結近年來備案審查工作實踐經驗,創新備案審查制度機制,增強備案審查制度剛性,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憲法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監督職權,對于提升備案審查能力和質量,推動備案審查工作高質量發展,完善中國特色憲法監督制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意義重大。
第一,出臺決定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加強備案審查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突出強調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黨中央關于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工作要求開展制度構建,通過決定的形式將黨的決策部署固化形成完備的法律制度。
第二,出臺決定是堅持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面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依托,拓寬人民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加強備案審查宣傳工作,把備案審查工作同辦理代表議案建議、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結合起來,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備案審查制度提出意見、表達訴求、參與監督,提升備案審查民主含量和質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第三,出臺決定是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的制度機制不斷建立健全,備案審查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由憲法、法律及相關工作制度等共同構成的備案審查制度體系基本形成,為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國家法治統一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標黨中央部署要求,立足已有制度建設成果,就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作出決定,有利于完善憲法監督制度機制,推進憲法監督規范化、程序化建設,促進提升憲法實施和監督的水平,更加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整體功效。
第四,出臺決定是全面總結備案審查實踐經驗,構建更加完善的備案審查制度體系的現實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法律監督職權,扎實推進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備案審查制度優勢和獨特功效日益彰顯。在工作實踐中,形成了不少成熟的經驗做法,需要總結提煉上升為法律制度,進一步指導備案審查工作。同時,各地開展備案審查工作還很不平衡,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矛盾。全國人大常委會結合實踐經驗,堅持問題導向,探索制度創新,通過決定的形式,對法律已有規定作出細化、補充、完善,提高備案審查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為進一步推進備案審查工作提供制度支撐,也為地方人大開展備案審查工作提供借鑒和指導。
記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圍繞制定出臺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開展了哪些工作?工作中遵循哪些原則?
答:按照中央改革任務要求,圍繞常委會工作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梳理、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文件關于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重要論述。二是全面總結備案審查工作實踐和已有制度建設成果,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重點問題專題研究。三是深入調查研究,走訪中辦法規局、中央軍委法制局、國家監察委員會、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進行座談,赴20多個省區市調研,召開備案審查專家委員會會議,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四是將決定草案征求意見稿印送有關中央和國家機關、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地方人大常委會、部分人大代表、基層立法聯系點、備案審查專家委員會委員等82個單位和個人征求意見。在此基礎上,根據各方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提出決定草案送審稿,按程序報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定。據此,形成了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草案)》。
制定出臺決定遵循的原則:一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一系列部署要求,通過決定的形式將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固化形成完備的法律制度。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依托,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備案審查制度提出意見、表達訴求、參與監督,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三是堅持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監督制度,通過健全備案審查制度推進憲法監督的規范化、程序化建設,保證憲法得到全面貫徹實施。四是適應新時代新要求,認真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備案審查工作取得的實踐經驗,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守正創新,切實解決備案審查工作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積極回應有關方面的關切與訴求。五是遵循憲法的原則和規定,正確處理決定與相關法律之間的關系,通過決定貫徹實施好新修改的立法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地方組織法等法律,并根據實踐需要進一步細化、補充和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形成一套系統完備的備案審查制度體系,為今后一段時期內持續推進備案審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撐。
記者: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主要聚焦哪些內容?
答: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主要聚焦以下內容:一是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對開展備案審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作出明確規定。二是堅持有件必備,進一步明確和擴大備案范圍,加強備案工作。三是堅持有備必審,綜合運用依申請審查、主動審查等多種審查方式,加強審查工作,明確在備案審查工作中推進合憲性審查的思路和重點,完善審查方式和機制,細化重點審查內容。四是堅持有錯必糾,完善糾正和撤銷的程序機制,充分發揮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作用,增強備案審查糾錯剛性,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五是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總結備案審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進一步完善審查程序機制,提升備案審查民主含量和質量;完善聽取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港澳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等制度機制;持續推進備案審查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加強備案審查理論研究和話語體系建設。六是對地方人大備案審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為地方備案審查工作提供借鑒指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來源:“中國人大”微信公眾號)
(責編: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