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認真貫徹落實好二十大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對于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代表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表工作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是由代表工作的性質決定的。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帶領中國人民進行長期的探索實踐建立起來的,黨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初心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由此可見,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的,而黨對代表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就是要把黨的領導貫穿代表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和推進代表工作,落實黨中央關于做好代表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黨對代表工作的領導,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和統領代表工作,特別是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代表工作、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的一系列重要論述。
二、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密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與人民的聯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本級人大代表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達渠道”。人大代表來自人民,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眾當中,對基層實際情況最熟悉,對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憲法法律實施情況最了解,對人民群眾所思所想所盼最清楚。因此,加強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系,有利于密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與人民的聯系,圍繞“做到真聯系、取得真效果”的要求,改進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全國人大代表工作,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同全國人大代表的聯系,建立健全與列席常委會會議的代表座談機制,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要按照“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這一定位,進一步深化和拓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從而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氣,離百姓更近。
三、進一步加強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之間的聯系,使廣大人民群眾通過“全天候聯系”實現“全過程參與”。
人大工作最大的優勢就是密切聯系群眾,最大的危險就是脫離群眾。可以說,“人民”二字就是代表工作最鮮亮的底色。從我們國家的政權性質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來看,一方面,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群眾通過人大代表來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實現當家作主;另一方面,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權利由人民授予,理應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代表人民群眾利益,表達人民群眾意愿,反映人民群眾呼聲。實踐中,從全國人大到地方人大都進行了一系列積極探索,形成了許多好的經驗做法,取得了明顯的實效。除了開展代表小組活動、視察調研、召開座談會、走訪、通信、進行問卷調查等方式外,代表聯絡“家站”也在地方“遍地開花”。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尤其是新興媒體的廣泛運用,代表聯系群眾的觸角通過網絡進一步延伸,真正實現了“零距離”、“全天候”。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拓寬聯系渠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在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及時總結有益經驗,加強制度規范和頂層設計,進一步建立健全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制度機制和工作平臺、網絡平臺,豐富和拓展代表聯系群眾的渠道、方式和內容,使廣大人民群眾通過“全天候聯系”實現“全過程參與”。
四、高質量做好議案建議工作,把“對人民高度負責”印刻在每一件議案建議中。
人大代表提出議案建議,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個人行為,更不是一種任意行為,而是代表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的一種重要形式。因此,議案建議的提出,必須建立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民意的基礎之上。只有這樣,代表們才能真正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聲、匯集民智,使每一件議案都反映百姓的訴求和心聲,每一件建議都裝滿民意,使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決議決定擁有堅實的民意基礎。辦理好議案建議,不僅是尊重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更是對民意作出的積極回應。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從更好發揮代表作用、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辦理好每一件議案建議。要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機制,強化與代表聯系溝通、做好答復反饋、加強跟蹤督辦力度、完善代表建議重點督辦機制等。要聚焦中心工作,進一步增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的實效,提高議案建議辦理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把“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進一步落到實處。
五、持續擴大人大代表對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參與力度,為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搭建平臺、創造條件。
按照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包括會議期間的工作和閉會期間的活動兩大類。使人大代表廣泛參與到常委會工作中,不僅有利于做好代表履職的“后半篇文章”,更充分地發揮代表作用,同時,也有利于密切常委會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眾之間的聯系,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要充分發揮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完善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見制度,加強人大代表參加立法調研、有關座談會、法律草案通過前評估等活動。要擴大人大代表對執法檢查工作的“全流程”參與,注重將代表議案建議涉及較多的領域作為確定執法檢查項目的重要參考,赴地方開展執法檢查時召開五級人大代表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深化代表參與執法檢查前期調研、實地檢查、報告起草、跟蹤落實的各環節。落實全國人大預算審查、國有資產監督聯系代表工作機制。要拓展人大代表參與對外工作的廣度和深度,用代表履職的鮮活經歷和真實感受,講好全過程人民民主故事,講好中國人大故事。
六、加強思想政治作風建設,使“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成為每一名人大代表的努力目標和奮斗方向。
一個稱職的人大代表應該具備什么樣的素質?怎樣才能提高代表的素質?這是代表工作中面臨的重要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大代表肩負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要站穩政治立場,履行政治責任,加強思想、作風建設,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充分發揮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點優勢,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當好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最大限度調動積極因素、化解消極因素,展現新時代人大代表的風采。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講話,對于我們提升代表素質、發揮代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就是要把加強思想政治作風建設擺在突出位置,使它成為人大代表的“必修課”,使“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成為每一名人大代表的努力目標和奮斗方向。
七、加強和改進培訓工作,為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定期“加油”、“充電”。
人大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和專業性,工作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方方面面。只有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擁有過硬的本領,人大代表才能履好職盡好責。因此,要把做好代表學習培訓工作作為不斷提高代表履職能力的重要手段。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強化代表學習培訓的政治性;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代表學習培訓工作放在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常委會中心工作中謀劃和推進;要聚焦學習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這個關鍵,精心為人大代表量身定制豐富多樣的培訓內容,創新培訓形式、總結培訓規律,不斷提升培訓工作系統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要不斷完善全國人大網絡學院建設,推進人大代表網絡學習培訓的跨越式發展,強化代表學習培訓制度建設等,促進人大代表以高漲的學習熱情提升履職水平、展現良好風貌。
黨的二十大報告描繪了國家未來發展的宏偉藍圖,也為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我們相信,只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履職盡責,就一定能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書寫更加精彩的代表故事!(作者:《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 孫夢爽)
(來源:全國人大微信公眾號)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