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上旬丹陽市導墅鎮召開的年中人代會第十次會議上多了一項鎮人民政府向鎮人大報告鎮集體資產管理情況的議程,這項議程讓各位人大代表感到很“新鮮”,從而拉開了全市范圍內的鎮政府向鎮人大報告集體資產的序幕。
自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制度的意見》以來,丹陽市“全口徑四本”國有資產向人大報告制度已全面落地。然而,最基層的鎮集體資產怎么管、誰來監督?這一問題已成為這一報告制度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基層政府資產監督中問題最多、百姓意見最大、人大監督缺位的最后“一站”。為此,丹陽市人大財經委在專題調查研究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依據《預算法》和國務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第47、48條等法規,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加強鎮集體資產監管、建立鎮人民政府向人大報告鎮集體資產管理情況的制度,打通人大監督集體資產工作最后一“關口”。
丹陽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向市委常委會匯報了全市鎮級資產存在著家底不清、制度缺乏、新官不理舊賬、歷史遺留問題多、入賬不及時、上級劃撥國有資產“垂而不直”、原鄉鎮企業改制不徹底、合并鄉鎮資產被遺忘、資產安全隱患多、保值增值不到位、鎮人大監督缺位等問題和情況。市委高度重視人大這一工作建議,及時印發了《關于建立鎮人民政府向鎮人大報告鎮國有(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明確了鎮人民政府向人大報告的方式和重點,鎮人大審議程序和重點,對人大、政府相關部門提出了要求。
報告方式操作靈活。要求鎮人民政府報告鎮集體資產管理情況采取書面報告和口頭報告相結合的方式。書面報告要全面反映全鎮各類集體資產基本情況。屆中四年,鎮人民政府每年要形成書面綜合報告,先向鎮人大主席團會議口頭報告;再列入年中鎮人代會會議議程,提交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閱。屆末(第五年),鎮人民政府要形成書面綜合報告,并向鎮人民代表大會(年中會議)口頭報告。
報告重點確保鎮集體資產全覆蓋。根據鎮集體資產性質和管理目標,確定各類鎮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報告重點。一是鎮行政事業性國有(集體)資產報告重點是:資產負債總量,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收益,推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情況。二是因鎮集體企業改制不徹底,仍屬政府所有的廠房、土地及其他集體資產情況。三是國有(集體)自然資源(主要包含土地、礦產資源、森林、濕地等)報告重點是:自然資源總量,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相關重大制度建設,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等情況。四是全鎮重大投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國有(集體)資產,應當列入國有(集體)資產報告重點內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資產管理情況,條件成熟時及時納入國有(集體)資產報告體系。五是其它鎮屬國有(集體)資產。
同時對人大的審議程序、審議重點、規范透明、健全監督機制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向鎮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鎮集體資產管理情況是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建立鎮政府向人大報告鎮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符合憲法和法律有關規定,順應了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期待。這一制度的延伸,對提高鎮集體資產管理公開透明度、提升資產管理公信力,促進資產規范運作、實現保值增值,保障資產安全、防止流失,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閑置浪費;對于鞏固和發展鎮級經濟和社會事業、管好人民共同財富、強化基層人大依法監督職能等,都具有重要意義。(文:丹陽市人大)
(責編:杜凱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