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7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作了關于《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草案)》提交二審。
在二審之前,一場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統一部署、通過代表“家”“站”平臺征求《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意見建議的活動如火如荼地展開。活動中,全市11377名四級人大代表,深入到了306個代表之家、2184個代表聯絡站及社區、村鎮,通過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形式,直接宣講、聽取并征求了66915名市民的意見建議。
這次人大代表進“家”“站”征求接訴即辦條例立法意見建議的活動有力貫徹落實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彰顯了鮮明的人民立場。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到立法聯系點、順義區仁和鎮“代表之家”聽取市、區、鄉鎮三級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攝影/順義區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如何讓一部社會關注度極高的地方立法真正做到接地氣、應民聲、順民意、惠民生,一場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統一部署、通過代表“家”“站”平臺征求《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意見建議的活動給出了“高分答案”……
“家”“站”發出好聲音——“接訴即辦”不是“接訴即轉”,派單前要先“分診”
6月10日上午,北京市東城區東花市街道南里社區人大代表聯絡站里熱鬧非凡,踴躍的發言時常伴隨著陣陣掌聲。六位前來為《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的人大代表、近二十位社區居民、基層一線的工作人員圍坐在一起,各抒己見、交流碰撞,把對接訴即辦想說的話痛痛快快地說出來,也為推動條例草案的完善提出了很多接地氣、冒熱氣的好建議。
接訴即辦平臺不是簡單的二傳手,要做“分診員”,要讓基層少做無用功,不要讓“接訴即辦”變為“接訴即轉”……聚焦“精準派單”,居民們的意見建議樸實而又一針見血。
東城區東花市街道南里社區人大代表聯絡站,社區居民反映對《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的意見建議。(攝影/張雪松)
居民代表董春利首先提到,接訴即辦涉及的一些問題具有專業性,需要“精準派單”。居民代表鐵木蘭接著打了一個生動形象的比方,她說,政府服務熱線的接線員,跟過去電話局的接線員不一樣,應該更像醫院的“分診員”,先“分診”,才能“精準派單”。在接到訴求后,要發揮“過濾網”作用,要對訴求內容的真實性與合理性進行初步篩查和研判,判斷好訴求的性質后,應該聯系哪個部門進行解決、解決的程度如何考評、解決時間如何預估,都需要搭建完善、系統的機制。而現在的情況是“有的問題不是社區居委會能解決的,結果也都派到居委會了”。
居民代表張戰說,“接線員的選拔門檻要提高,接線員要政治思想好、覺悟高、有法制觀念,因為在老百姓看來,他們代表著政府,要讓老百姓信任,不要因為溝通不力,讓‘接訴即辦’變為‘接訴即轉’。”
作為“接單”方,來自基層一線的東城區東花市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許樹森道出了深切體會,他反映,目前的接訴即辦工作,職能部門的參與度還有待提高。以基層的執法隊為例,在協調級別更高的職能部門時,遇到了諸多困難,如果某個級別高的職能部門不配合,他們很難推進工作。他建議在遇到一些難啃的硬骨頭時,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讓有職權的部門充分用好手中職權履職盡責、為民辦實事。
在同一天上午,景山街道的人大代表之家里,人大代表們也在為接訴即辦立法發出好聲音。區人大代表吳慶慧提出,對于辦理部門來說,目前的工作量極大,不利于集中資源辦理訴求。超大城市需要更精準化的管理,可以用“智慧城市”的思路指導政府服務平臺的“智慧管理”。
東城區景山街道的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們在為接訴即辦立法獻計獻策。(攝影/張雪松)
區人大代表危天倪認為,老百姓的一些訴求,有的是應該自行走司法程序的,走政府程序不僅浪費公共資源,還不利于老百姓以最便捷的途徑解決問題。今后在接訴即辦條例的基礎上,區里可以給出具體的訴求辦理實施細則,比如進一步細化接訴范圍、各部門辦理的依據、不能辦理的理由等。
東城區東花市街道南里社區人大代表聯絡站和景山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的景象,只是本次接訴即辦條例草案征求意見建議活動的一個小小的縮影。在這次活動中,全市11377名四級人大代表,深入到了306個代表之家、2184個代表聯絡站及社區、村鎮,通過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形式,直接宣講、聽取并征求了66915名市民的意見建議。
常委會領導以市人大代表身份進“家”“站”,深入基層一線傾聽“肺腑之言”
在這次代表“家”“站”平臺征求《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意見建議活動中,市人大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和其他常委會領導都以市人大代表身份主動聯系原選舉單位,帶頭到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參加調研和宣講活動,深入基層一線,聽到了很多“肺腑之言”。
6月2日下午,市人大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偉以市人大代表身份到立法工作聯系點、順義區仁和鎮“代表之家”聽取市、區、鄉鎮三級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這些意見建議主要集中在進一步合理界定各方權利義務、加大民生類訴求辦理力度、規范限制不合理訴求、完善考評激勵機制等。
區人大代表夏捷說,《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就像是“強心劑”,讓訴求人心中更踏實,讓群眾看到了“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落實,訴求被更重視,辦理更順暢,讓群眾反映合理訴求多了一層保障;同時也讓基層工作人員消除了后顧之憂,能夠有效打壓惡意訴求的生存空間,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基層工作者的合法權利,促進接訴即辦工作秩序更加平穩。從大的層面上來看,條例立法堅定了接訴即辦工作的長期性,保障群眾反映訴求渠道的暢通,能夠有效發現和消滅苗頭性矛盾,化解社會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仁和鎮人大代表周靖慧坦陳,將接訴即辦上升為法規條文、納入法治軌道,給了基層干部足夠的底氣、清晰的權限。同時,周靖慧也反映了基層面臨著的一些困惑和問題。比如,鎮上也存在著不合理訴求占比較多的問題。個別訴求人反映的案件已經過法院判決或者信訪三級終結,仍然通過市民熱線來反映;有的村民因不符合集體土地收益發放條件,連續撥打市民熱線幾十次。
代表們還提出,面對社會主體應承擔的義務,缺少考核約束。絕大部分群眾反映的訴求都為政府的依法行政提供了很好的監督和提醒作用,但仍有相當部分的群眾訴求超過了政府各部門的職責權限,屬于社會單位自身職責義務。對于這些需要靠社會單位解決的訴求,屬地政府調動其積極性缺乏有效手段,效果不夠明顯。比如:鎮里制定了《物業管理考核獎勵辦法》,將接訴即辦工作納入考核的40%比重,一定程度上調動了物業單位辦理群眾訴求的積極性,但是約束性不強,沒有激發物業單位主動辦理的意識,解決訴求的成效還不夠理想。
“暢通基層報請政府協調解決渠道”也是多位代表關注的問題。仁和鎮人大代表王保文建議,針對一些管理空白,建立上報渠道。有一部分訴求是無明確職責規定的,是管理空白,基層接到訴求后也只能是做群眾工作,不能幫群眾解決實質性問題。如有上報渠道,將群眾反映的該事項上報至市政務局,最后由市政務局確定行業主管部門,納入職責范疇,推動問題解決。
仁和鎮人大代表駱國深有同感,“條例草案明確了分級協調機制,承辦單位對于自身難以協調解決的訴求,可以報請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建議針對同一類型的問題開設專項出口。基層吹哨了、協調了,下一步更需要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推動才行。”
在現場認真聽取意見后,李偉當場表示,請大家放心,“對征集的意見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積極整理和吸納,把條例草案修改好。”
意見建議強調對基層干部關心關愛、激勵基層干部擔當作為
在對條例草案征集意見建議的過程中,很多人大代表、普通居民發自內心地表達了對基層干部的感謝,由衷地體諒和理解基層干部的辛苦付出。他們也在反映意見建議時多次強調,基層干部、社區的普通社工確實非常辛苦,是接訴即辦工作中的“承重墻”。不少意見建議體現了對基層干部的關心關愛,希望能夠進一步促進公平公正,激發基層干部擔當作為。
在海淀區代表“家”“站”意見征求過程中,市、區人大代表高婕、呂清都特別提出,訴求人要對基層干部有基本的尊重,對于惡意撥打電話,造成行政資源浪費的行為建議增加罰則。
有的代表建議,“相信基層干部的舉證材料,比如在回訪時,反映人表示未有工作人員聯系,建議在考核響應率時,依據系統上傳佐證數據(工作人員與訴求人的電話錄音或見面照片)進行考核。”
“一個市民不斷打電話說不滿意,辦理這個訴求的部門名次就下去了。要想辦法對評估機制進行多維度的具體設定。”東城區人大代表肖放表示,評估標準也要精細化,不能只根據問題解決的程度來給出好評和差評選項,畢竟不同訴求的解決效率是不一樣的。
也有不少代表建議,通過條例的制定推動向未訴先辦、主動治理轉變。提出條例草案中僅就承辦方的部分容易顯現后果的責任(公職人員對訴求人態度惡劣的、有推諉、敷衍、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給予政務處分)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而對于承辦單位不推進主動治理,不開展未訴先辦工作,或者不推進解決具有長遠性、前瞻性工作而導致的訴求量異常上升等,沒有規定相應的責任。
市人大代表胡國卿說,“要完善考評激勵和監督機制,促進公開公平公正,探索主動治理、未訴先辦的考核激勵措施,激發基層干部擔當作為、主動解決問題。建議對接訴即辦工作中履職工作較好、成績較高、解決及時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反之,在接訴即辦工作中履職不到位、形式主義、敷衍了事、處理回復不及時、拖辦延辦、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啟用問責機制,嚴肅追責。”
結語:
讓立法“民意征求”直抵基層、直通一線,走到居民和代表身邊
接訴即辦條例涉及廣大市民群眾利益,與千家萬戶的生活息息相關,這次代表進“家”“站”征求意見活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堅持開門立法,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彰顯了鮮明的人民立場,全面充分地了解和反映了訴求方、接訴方、承辦方的需求,而這也正是結合今年黨史學習教育活動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提高立法質效的題中應有之義!
本著“將意見吸納得更充分一些,情況考慮得更周全一些”的原則,本次意見征集充分發揮了代表“家”“站”作用,真正讓立法“民意征求”直抵基層、直通一線,走到了居民和代表身邊,匯聚起了強大的民意民聲,為進一步將這部以人民為中心的“為民服務法”、總結改革成果的“制度保障法”、具有北京特色的“首都原創法”制訂好、完善好奠定了堅實基礎。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