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斷最是春來日,一齊彈淚過清明。
今天,在祭祖尊賢之時,我們共同緬懷這樣一群人:他們在民族生死存亡關頭挺身赴難,他們為國家繁榮富強前仆后繼,他們守護人民安康一往無前……他們是英雄烈士,是民族脊梁、國家先鋒。
緬懷,是銘記。千千萬萬英雄烈士的事跡,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會忘卻歷史、放任英雄被詆毀。
“國家和人民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018年,我國首部保護英雄烈士的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出臺并施行,建立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制度,確立英烈紀念緬懷制度,設立健全英烈紀念設施的保護和管理制度,形成保護英烈的責任主體框架和懲處侵害英烈權益的全方位責任體系,以國家立法的意志,尊崇英雄、捍衛歷史、緬懷先烈。
緬懷,也是守護。近些年來,為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國家立法精準發力。從英雄烈士保護法,到民法典總則編的“英烈條款”和人格權編的有關規定,再到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我國已構筑起較為完備的英雄烈士法律保護體系。
“法令,有犯而必施”。今年3月1日,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首日,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案情通報,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即利用信息網絡貶低、嘲諷衛國戍邊英雄烈士的網絡大V“辣筆小球”,依法批準逮捕,同時決定開展公益訴訟調查工作。近三年來,不少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違法行為,被依法懲處。以法之名,守護英烈榮光,是全社會的共同擔當。
緬懷,更是傳承。“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將宣傳、弘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法律的意義不僅僅是懲治,更在于彰顯弘揚和傳承英雄精神的正面導向,使國家正氣昭彰、民心凝聚。
歷史無言,精神不朽。無論時代如何變遷,英雄事跡蘊藏著永恒的精神價值,引人奮進、催人向前。從3月中下旬開始,全國各地就已陸續組織開展清明祭英烈線上線下活動,通過網上祭英烈、祭奠瞻仰、掃墓獻花、讀書朗誦等方式,重溫歷史、緬懷英烈,讓英烈精神永續傳揚。
“和平年代同樣需要英雄情懷”。讓我們把對英雄烈士的緬懷、敬仰和守護轉化為砥礪拼搏的動力,發揚光榮傳統、傳承紅色基因,在屬于我們這一代人的長征路上奮勇前行?。ㄎ?《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 舒穎)
(責編:徐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