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人大網訊)7月24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物業管理涉及千家萬戶,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重大民生問題,社會普遍關注。隨著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和城鎮化的加快發展,遼寧省物業管理呈現出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主要有前期物業管理不規范,業主合法權益保護渠道不暢,物業服務企業亂收費、服務差等問題,2008年頒布的《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已不能適應物業管理工作需要。為此,修訂《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被納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計劃。
與現行條例相比,條例修訂草案進一步厘清了物業管理各方主體的職責分工,進一步明確了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員會在物業管理中的職責和作用,明確規定,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之間關系,調處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糾紛。為提高物業服務水平,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物業服務企業考核和信用評價體系,定期組織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檢查和考核,并向社會公布。
為解決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難和續籌難問題,條例修訂草案對專項維修資金的交納、使用、補交、續交等也作出了具體規定,并明確了在危及安全情形下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針對車庫、車位這一物業管理糾紛和矛盾比較集中的問題,條例修訂草案明確規定,規劃、消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對物業管理區域車位施劃進行指導,并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本區域內業主的需要;建設單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應當公開,業主要求承租的,不得拒絕。
(責編:王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