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保障預防接種規范和安全,每一個環節都需要上“緊箍咒”。記者從江蘇省衛生監督所了解到,該所近日出臺了國內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有關預防接種衛生監督的地方標準。
《江蘇省預防接種衛生監督指南》要求,疫苗品種、生產廠家、接種方法等信息,要在接種處顯著公示。疫苗本上也須記錄疫苗、接種人員等信息,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5年。
9月7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預防接種有了地方標準
江蘇省衛生監督所介紹,此前衛生監督單位對疫苗接種的監管,主要是依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日常衛生監督工作規范》等,監督工作的依據分散在多個規范條例之中。而此次出臺的地方標準,將各項依據與措施進行了歸集和細化,涉及到接種單位資質、疫苗的接收、購進、分發、供應、現場接種等多個環節,成為全國第一份有關預防接種的地方標準。
該標準為實施預防接種衛生監督提供了依據,也是衛生監督機構日常監督管理的準則,將進一步有效規范預防接種工作,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疫苗接種安全。標準內容將被錄入一線衛生監督員的手持執法設備中,方便其隨時調取查看、開展針對性檢查。
疫苗廠家須在接種處顯著公示
《江蘇省預防接種衛生監督指南》對接種機構和人員資質、接種記錄保存時間、接種單位消毒隔離制度及落實情況等,都做了詳細規定。其中對于家長普遍關心的“廠家”問題,新指南規定必須在接種處顯著公示。
據了解,目前江蘇家長手中的預防接種本有多個版本。2017年上半年后出生的孩子,疫苗本上已經標注有疫苗生產廠家、批號、接種時間、接種位置、接種人員等詳細信息,舊版本接種本上暫時未記錄疫苗廠家和批號,但在接種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可查詢過往記錄。
江蘇省衛生監督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新發布的《江蘇省預防接種衛生監督指南》,接種單位在其接種場所的顯著位置上,須公示接種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注射的所有疫苗品種、廠家、接種方法等信息,如疫苗供應廠家有變化,也需要及時更新。受種者在接種時,接種人員也需要記錄注射疫苗的品種、廠家、批號、接種時間、實施接種的醫務人員等信息,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5年。
江蘇將開展預防接種衛生監督檢查
在《江蘇省預防接種衛生監督指南》出臺后,江蘇省衛生監督所積極推廣宣傳這一地方標準,并將開展覆蓋全省范圍的預防接種衛生監督大檢查,來進一步督促接種單位規范自身管理,保護接種者權益。
在實施現場衛生監督時,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監督機構如發現接種單位和人員存在未依法履行職責、違法違規執業等行為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責編: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