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提請27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該決定擬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減稅政策擬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實施。“一次修法,兩步到位”。此次個稅法大修,一方面要考慮給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實施新稅制預留一定準備時間,同時又考慮盡早釋放減稅紅利。
根據決定草案,決定擬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擬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并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新的經營所得稅率。
變化1
贍養老人支出可抵稅
專項附加扣除,這個看似專業的術語和每個人息息相關,也是個稅法第七次大修的一個亮點。
根據草案一審稿,今后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決定草案將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贍養老人支出,擴充入專項附加扣除范圍。為更好維護法律權威,還明確專項附加扣除“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綜合多方意見后表示,允許贍養老人支出稅前扣除,旨在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我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
全國老齡辦數據顯示,到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1億,占總人口比重17.3%。預計到2050年前后,這一比重將達34.9%。
變化2
增加稿酬所得費用扣除
相比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擬增加對稿酬所得等部分收入的費用扣除。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有不少建議希望給予稿酬所得進一步減稅優惠。
為回應社會關切,此次決定草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部分調整明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擬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相當于打了五六折。
我國現行個稅法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收入額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并適用20%的稅率。其中,在此基礎上,稅法規定對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30%,相當于實際適用14%的稅率。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說,草案一審稿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直接納入綜合所得,不再單獨享受費用扣除。此次決定草案做了調整,考慮到納稅人取得稿酬所得等上述收入也要花費一定的成本費用,將原稅制的費用扣除標準平移到新稅制,有利于稅制的平穩過渡。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在計算收入額時再享受七折優惠,也是充分考慮了出版或發表作品需要一定時間的特殊性,調整是為了讓稅制更合理。
熱點問題
5000元標準從何而來?
據介紹,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主要依據城鎮居民的人均基本消費支出水平、勞動力負擔系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三大要素測算。5000元涵蓋了2018年基本消費支出,還考慮了一定的前瞻性。
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對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作說明時曾指出,每年6萬元的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并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專家表示,一方面要看到此次個稅法大修擬將“起征點”上調至每年6萬元充分考慮了居民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另一方面應從此次個稅改革的歷史性意義角度理性看待“起征點”問題。
如何看待“起征點”上調?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指出,應綜合分析減稅效應,而不是僅僅盯在“起征點”上。“個稅改革目的是要更好地調節收入分配,讓低收入者少繳稅、高收入者多繳稅,稅負才更公平。”
“此次修法邁出我國個稅轉向綜合征稅的重要一步,給工薪階層減負的關鍵要素不再只是‘起征點’。”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劉怡也表示,根據草案,“起征點”提高的同時,引入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專項附加扣除,并擴大適用低稅率范圍。幾項措施綜合施策,給普通工薪階層帶來的減負力度遠超單純上調“起征點”。
此外,個稅“起征點”是動態調整的,此次不調不意味著后續不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起征點”問題還會結合逐步擴大綜合征稅范圍、完善費用扣除、優化稅率結構等改革進程統籌考慮。
專項附加費扣除如何落地?
此次個稅法大修無疑是我國第一次在個稅中引入專項附加扣除概念,相比政策本身,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具體如何落地更受關注。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說,草案將專項附加扣除的項目在稅法中明確,體現了稅收要素法定的精神。下一步應通過法律授權,在實施條例中盡早明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具體范圍和標準,確保稅法更規范公平,真正惠及百姓。
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部門正抓緊完善細化政策,初步考慮在標準制定上要適當考慮地區差異因素,但公平起見,將主要采取限額或定額扣除辦法,而非據實扣除,并在政策設計上盡量考慮今后個體報稅的便利化,盡量減少單一收入來源的納稅人自主申報。
最高稅率45%是否過高?
13萬多條意見中,有不少關注修改后的個稅稅率,其中45%的最高稅率是否下調也成為意見焦點之一。有聲音認為最高稅率偏高,不利于高端人才引進,甚至反而強化了高收入人群的避稅動機,典型方式就是“錢在企業,少拿工資”。
此次決定草案沿用了草案一審稿的內容,維持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累進稅率表中最高邊際稅率決定著對納稅人高收入段的調節力度,這個稅率越高,越有利于社會的收入分配公平。”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朱青說,考慮到近些年來一直較高的基尼系數,決定草案維持45%的最高邊際稅率不變,體現了國家借助個稅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決心。本版據新華社
修改個稅法決定草案
征稅內容
提高前
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
勞動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提高后
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的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稅率結構
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
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
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
現行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省多少錢
以扣除五險一金、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情況下,每月收入8000元為例:
提高前
起征點3500,應繳稅:
8000-3500=4500
1500*3%+(3000*10%)=345元
提高后
起征點5000,應繳稅:
8000-5000=3000
1500*3%+(1500*3%)=90元
(責編:黃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