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政收入:
是指地方財政年度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級收入、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收入。
地方本級收入:
根據現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劃歸地方財政的稅收和非稅收入,主要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固定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共享收入部分。
地方財政支出:
是指地方財政年度支出,包括地方本級支出和上解中央支出。
地方本級支出:
是指按照現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事權的劃分,經地方人大批準,用于保障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支出。
上解中央支出:
是指地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財政體制的規定,上解中央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1994年分稅制改革時保留下來的原體制地方上解中央的各項支出以及出口退稅專項上解支出。
(責編:杜凱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