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對辦理結果進行反饋,是代表議案、建議整個辦理環節中重要的一步,也是代表對提出的議案、建議負責任的表現。代表只有反饋了意見,承辦單位對相關工作才能更有針對性地改進,推動解決相關問題,更好地落實代表提出的對策建議。所以,代表對辦理結果的反饋很有必要。那么如何反饋呢?實踐中,有以下幾種途徑,可供代表反饋意見時參考。
(1)書面反饋。大部分地方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反饋工作的做法是,承辦單位在寄送書面答復意見的同時,會附一張《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請代表對辦理結果進行書面反饋相關意見。表格填寫好后,寄送給承辦單位和代表工作機構。
(2)在線反饋。有部分人大代表反饋辦理工作意見建議通過網絡平臺反饋,如,浙江省人大主要是通過“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在線反饋。平臺設置了“辦理態度、聯系溝通、答復質量、解決情況”四項內容,并對其進行了分值量化。代表可以直接給出分數,量化承辦單位的辦理工作,同時可以對辦理工作提出書面意見建議。
(3)口頭反饋。實踐中,承辦單位將辦理意見與代表進行溝通時,代表一般會口頭反饋相關意見,表達自己滿意與否;或者在座談會征求意見時,代表針對辦理工作發言;或者代表在面對承辦單位時不表態,在督辦過程中直接向人大代表聯絡機構表達對承辦單位辦理工作的意見。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