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代表小組活動收到實效,不斷提高代表小組活動質量,人大常委會需做好哪些工作?
1.建立活動制度。人大常委會要把建立代表小組活動制度作為加強代表小組活動的基礎工作,從代表小組活動的內容確定、時間保障、建議意見、聯系選民、辦好事、辦實事等方面認真落實,以促進和確保閉會期間代表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2.制訂活動計劃。人大常委會要切實加強對代表小組活動計劃的指導。要根據代表小組代表的構成,針對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結合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地區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與代表小組組長協商制訂好年度代表小組活動計劃,以提高代表小組活動的質量。
3.加強活動指導。代表小組活動前,人大常委會要認真了解活動的基本構想,要達到的預期目的,針對問題提出意見,同時要積極支持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對“一府一委兩院”提出的建議意見,人大常委會要積極督辦,要求“一府一委兩院”認真承辦并負責地答復代表。
4.定期組織交流。人大常委會要在經常了解各代表小組活動的基礎上。對代表小組活動進行年度總結交流。一是通報常委會工作情況;二是代表小組總結交流年度代表活動情況;三是進一步探討代表活動組織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探索新的代表工作的途徑和方法。
(責編: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