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來,吉木薩爾縣人大常委會認真落實推進昌吉州黨委轉發《昌吉州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實施意見》,采取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夯實基層基礎工作,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特別是針對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方面出實招、想辦法,有力促進了新時期全縣人大工作和建設取得新成效。
一、代表活動更加規范
縣人大常委會出臺了《加強鄉鎮人大工作和建設考核辦法》,制定了鄉鎮人大規范建設考核依據,為縣鄉人大代表小組在活動內容、制度、形式、要求和保障上提供了規范。各鄉鎮人大根據實際,細化了制度要求,并以代表小組為載體開展活動,不斷加強代表活動室等硬件建設。同時,創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召開會議、上門走訪、征求意見建議等方式不斷提升代表工作實效。全縣44個“代表之家”進一步規范完善,每個鄉鎮打造1—2個高質量“代表之家”,2017年底,縣人大從“代表之家”的硬件功能提升和代表活動利用率的提高等方面綜合評判,評選出3個“代表之家”示范點,進行以獎代撥資金補助。全縣各代表小組活動不斷規范,已成為代表履職行權的常態化工作。
二、代表聯系群眾更加廣泛
縣人大常委會通過開展經常性的走訪活動,邀請人大代表參加常委會會議、參加視察、調研,組織代表參加政情通報會、聽庭審活動等,增強代表履職自覺,激發代表工作熱情。根據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全縣縣級人大代表每人每月收集1條社情民意,要求鄉鎮人大安排專人負責,每月及時報送縣級人大代表收集的社情民意。代表從多角度去發現問題,從社會治安、城市管理、社會事務和重點工程推進等方面收集社情民意,也從反映社會正能量、新風尚新氣象等方面收集社情民意。2017年以來,收集社情民意700多條,編輯“社情民意匯編”二十二期。縣人大常委會及時將“社情民意匯編”轉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縣委、政府高度重視,對于一些有價值的社情民意縣委書記親自批示,要求部門及時主動和代表見面反饋,積極采納,就社情民意中提到的相關問題作安排,相關部門具體承辦解決。特別是涉及民生民計問題,及時向政府提出改進和發展建議,為政府領導了解情況、作出決策提供重要途徑和依據。其中,針對代表反映集中的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差的問題,政府及其部門高度重視,制定“美麗社區、共同締造”行動計劃,將在三年內對135個老舊小區進行綜合整治。2017年以來,已投資555.55萬元將文化佳園、郵政大院等8個小區整合成3個小區,完成綠化、亮化、環衛配套等設施,并引進專業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服務。
三、聯系代表渠道更加廣泛
為了加強閉會期間人大代表的學習和聯系,為代表履職搭建平臺,更好地發揮代表作用,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建立州、縣、鄉三級人大代表微信群,安排代人委負責同志管理微信群,并制定群規,要求:全體人大代表關心支持縣人大微信平臺的建設;及時發布縣人大的工作動態、有關政策法規,加強代表對國家政策方針、法律法規的學習;發布縣委、政府政策性內容及工作動態,發布鄉鎮工作動態,以此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人大代表借助微信平臺加強代表之間的溝通、學習、交流,每位代表每月收集一條社情民意發至微信群,更好地依法履職;在群內轉發的信息,內容健康向上,新聞類信息必須是經官方認證的新聞,不得造謠傳謠,不得妄議國家方針政策,特別是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方面的有關政策、規定。嚴禁群內轉發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大家共同營造團結和諧、積極參政議政的氛圍;代表一律實名制,不得隨意拉無關人員進群等。所有在微信平臺交流轉發的內容,涉及到鄉鎮的由代人委負責把關審核,并予以統計,納入鄉鎮考核,縣人大各委、辦稿件由人大辦公室審核。
目前,州級代表群有自治區級代表3人,州級人大代表及管理人員33人;縣級代表群有縣級人大代表及管理人員136人;鄉鎮級代表群有9個,分別由鄉鎮人大主席和秘書管理,共計有鄉鎮級人大代表和管理人員462人。2017年以來,代表在群里就工作、社情民意廣開言路,建言獻策,提交社情民意720余條;轉發代表業務知識培訓的文章40余篇,共同探討交流;轉發代表小組活動開展動態170余次,以互相學習;轉發縣、鄉人大工作動態45條,以接受代表監督;代人委及各工委每周定期在群里轉發《代表法》《監督法》《全國人大工作資訊》等相關內容,向代表通報縣委的重大決策等,有效地提高了代表的履職積極性。(文:吉木薩爾縣人大常委會 馬海霞)
(責編: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