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的工作委員會是地方人大常委會的工作班子,其任務是為人大及其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組成人員及人大代表行使職權、履行職務、發揮作用提供專業方面的服務。工作委員會不同于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是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供專業服務的工作機構,而專門委員會則是地方人大的常設機構,通過履行研究、審議、擬訂有關議案等法定職責,協助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展工作。
從目前地方人大工作的實際情況看,地方人大工作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
1、為會議服務,包括為本級人大會議、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服務。
2、為日常工作服務,包括負責聯系代表,組織代表活動、視察,處理代表和委員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組織外事活動,接待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
3、提供研究、咨詢服務,包括圍繞人大制度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進行調查研究、理論研究,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為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問題提供信息和參考。
關于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設置哪些工作委員會,由于我國各地情況很不一樣,法律沒有作出統一規定,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