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國家或者本行政區域的重大事項,有利于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作用,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利于提高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對政府工作的監督,提高監督實效。為了更好地推動人大正確有效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應從以下三方面提高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質量。
一、加強思想建設,提高認識水平
1.提高政治意識。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的全過程,認真落實好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自覺把黨委決策作為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政治依據、行動方向和指導原則;要積極主動、及時高效地把黨的意志和主張轉化為國家和人民的意志,通過依法行使職權,推動形成黨委領導、人大決定、政府執行的權力運行機制,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2.提高大局意識。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準確把握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緊緊抓住本行政區域內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長遠性的事項,以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事項,及時作出決定決議。
3.提高人民主體意識。堅持人民主體地位,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以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真正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決策質量
1.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結合本地實際,由黨委辦公廳(室)牽頭,召開同級黨委、人大、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聯席會,及時通報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安排,溝通協商重大事項建議議題,由人大常委會黨組報同級黨委同意后,列入本年度人大常委會工作計劃。
2.建立健全提出審議機制。進一步完善重大事項議案的提出、調研論證、審議表決等工作程序,作出比較詳細具體的規定,形成嚴格規范的操作程序,提高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
3.健全完善決策反饋機制。要重視決定決議和審議意見的執行力度和辦理質量,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敢于問效問責,切實推動人大所作決定決議的貫徹落實。一方面,人大作出決定決議后,“一府兩院”應當積極貫徹執行,認真研究處理并及時反饋。另一方面,人大要加強對決定決議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決定決議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民主協商機制。進一步暢通利益表達渠道,擴大公眾參與,加強民主協商,讓“問計于民”成為工作常態。
三、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決策能力
1.提高政策把握能力。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首要的政治任務就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著力點聚焦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上,我們要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豐富內涵,自覺按照十九大的部署要求做好重大事項決定工作。
2.提高專業知識能力。重大事項涉及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等許多方面,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具有較高的知識層次、較強的專業素質。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重視對代表和委員的教育培訓,進一步優化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結構,可在后備干部中遴選一批專業人才充實人大隊伍,提高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專業化、專職化比例。
3.提高形勢判斷能力。要立足新時代新要求,正確認識我國社會所處的歷史方位和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準確把握時代發展脈搏和進程,不斷增強工作的前瞻性、預見性和主動性,按照時代發展態勢和規律謀劃和開展重大事項決定工作,最廣泛地動員人民群眾投身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
4.提高辯證思維能力。善于運用辯證思維去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
文章來源:河南日報客戶端
作者:戚建莊 李艷華 劉瑞平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責編:曹蓉)